1)第六章:练习时常两年半的……_我真不想当主角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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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同一个夜晚。

  姚家别墅。

  姚云正躺在床上把玩着暗金色戒指。

  明亮的水晶吊灯透出银白的光辉,在戒指的内壁挥洒出一片金色的光泽。

 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犯了什么病,竟然神使鬼差地留下了这枚戒指。

  这种便宜货,地摊上一抓一大把。

  可不知为什么,他隐隐有一种预感。

  这个戒指,或许会改变他的一生。

  “要不……滴一滴血试试?”

  “嗨!”他自嘲地拍了拍脑袋,“我怎么会信一个中二病的傻话呢!”

  “太可笑了!”

  或许每个人偶尔都会有这么幼稚的时候吧。

  “好歹也是粉丝送的礼物,留下来做个纪念吧……”

  他低声喃喃。

  “咚咚咚”

  “少爷,老爷叫您过去一趟。”

  门外,王管家敲了敲门。

  姚云诧异,父亲今天回来得这么早吗?

  姚云的父亲姚刚是个生意人,神华集团的现任董事长。

  这个男人的前半生堪称传奇,白手起家,从一个农村出来的毛头小子,一步一步越做越大,只用了短短二十年就打下了一个偌大的商业帝国,其经历在整个卫东市都赫赫有名。

  近些年神华集团更是开始进攻新能源和生物科技,与国际市场接轨,在专攻领域取得了相当耀眼的成绩,市值飞速飙升。

  姚刚这位集团掌舵人一时间风头无量。

  姚云,身为一名根正苗红的富二代,骨子里却压根没有一点富家少爷的骄纵和蛮横。

  毕竟从小跟着父亲生活,吃过不少苦日子,姚家开始有钱的时候姚云已经上初中了,正确的三观早就树立起来了。

  所以说苗易的选择真心没什么毛病。

  这么一个家庭背景天赋性格都上佳的苗子,要不是在原著中被剧情杀了,说不定真能做出一番事业来。

  姚云看了一眼表,才不到九点,相比以往来说今天确实算比较早了。

  因为姚刚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,通常都是加班到很晚才会回家。

  下意识地把戒指装进了上衣口袋。

  “好嘞,王叔,我来了。”

  来到客厅,父亲正在跟另一个中年男人畅聊,两人不时哈哈大笑。

  姚云的印象里,姚刚是个不怎么爱笑的人。

  自从母亲死后。

  他也很少带人回家做客。

  姚云不禁对这个人产生了点儿兴趣。

  那真的是个很难不引人注目的的人,即使丢在人堆中,你也能在第一时间将目光聚焦在他身上。

  男人身材挺拔,衣着打扮更是清奇。

  他穿着一件很长的黑色风衣,里面是考究的浅灰色西服和纯白衬衫。

  没有打领带或者领结,西服下摆的口袋里放着一块纯金的怀表。

  有点像是姚云看过的英国电视剧,里边的黑手党都是这副统一的装束。

  优雅中带着暴虐。

  让人不禁怀疑下一秒他就会从风衣内里拔出一把芝加哥打字机。

  这种西式的复古打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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