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74章 侵占罪_诡案行动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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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清官还难断家务事,这是我和我女儿之间的事,跟你们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吧,你们哪来的,回哪去吧,别在这里多管闲事!”潘佳佳的母亲根本就听不下进去我说的话,也不希望我们管这事。

  “我们也不跟你继续废话了,你赶紧把房产证还给人家孩子,然后和你家的这个爷们离开这家,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,你要是拒不离开,也不把房产证拿出来,那咱们就按正常程序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规定,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的行为。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,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。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,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。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: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;二是他人的遗忘物,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,也不同于遗弃物;三是他人的埋藏物。”我对潘佳佳的母亲科普了一下刑法。

  “哐啷!”一声,那个坐在在厨房里面吃饭的男子,站起身子,就把手中的酒杯摔在了我的头上,把我打的向后倒退了一步,然后我的额头鼓起来一个大包,酒杯掉落在我的脚前面摔个细碎。

  “真特么的嚣张,给我拿下!”冯思超看到那个中年男子用酒杯子砸我,就对其余的人吩咐了一嘴。

  大家一拥而上,就把中年男子的头先是按在了餐桌上,然后掏出手铐将中年男子铐了起来。

  “WCNMB,赶紧放了我!”中年男子一边挣扎,一边冲着我们骂道。

  “唉呀妈呀,警察打人了,警察打人了。”潘佳佳的母亲坐在地上大叫大嚷。

  “我告诉你,你现在的行为,属于恶意诽谤,你要是再继续这样闹下去,可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。”丁天庆对坐在地上哭闹的潘佳佳母亲警告了一句。

  “高哥,你没事吧!”颜子铭走到我面前,看了一眼我的额头关心的询问了一句。

  “没事!”我笑着对颜子铭回道。

  “冯队,这事怎么办?”我转过身问向冯思超。

  “侵占他人财产,阻碍执法,袭警,就这么办!”冯思超此时表现的很生气,也很强硬。

  “你赶紧把人家的房产证拿出来,你要是再不拿出来的话,这事真就大了!”丁天庆对潘佳佳的母亲又说了一句。

  潘佳佳母亲从地上爬起来,就向大卧室里面走去。然后我们也跟着一同走进了大卧室。

  潘佳佳母亲从衣柜里将自己的包拿出来,打开包就把房产证拿出来不服气的放在了床上。

  “警察叔叔,我爸爸给我买的玉手镯,还有金项链,也都在她那儿了!”潘佳佳躲在我们的身后,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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